(請借我3分鐘)
那件事情發生的時候,他只有5歲。
他花了12年想起來,又花了7年才找到信任的人說出來,但第一次就被狠狠打臉:「你為什麼當時不好好保護自己?」
再次能夠相信一個人,把這傷疤重新打開,並且願意陪他一起走法律程序,已經又過了5年。然而,性侵害的法律追訴期,只有20年⋯⋯為什麼受害的孩子不立刻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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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離性失憶(Dissociative Amnesia)
當創傷過於巨大,孩童的大腦為了保護個體生存,會啟動防禦機制,將記憶完全強制封存。許多經歷嚴重童年創傷的倖存者會出現解離性失憶,在長達數十年的時間裡對受害過程完全沒有記憶,直到成年後的某個瞬間(如遭遇相似情境、至親過世、或是身心終於感到安全時)才突然如海嘯般閃回。
這就是為什麼他花了將近10年才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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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認知限制與加害者的「性誘拐(Grooming)」
法律假設受害者當下有意識提告,但6歲以下的幼童根本缺乏理解「這是不對的」以及用言語表達受害的認知能力/加害者往往是孩子信任的熟人,他們會利用權力差距進行「性誘拐」,透過操縱、安撫或威脅,確保孩子保持順從與沈默。
前面那個故事,對他做的那件事情的是當時年僅13歲的堂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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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瘓反應帶來的「毒性羞恥」與漫長沈默
面對無法逃脫的極端恐懼,人類的神經系統常會自動切換至「強直性僵住」(Tonic Immobility),導致受害者大腦空白、身體僵硬且無法發出聲音。這種生物本能的防禦癱瘓,卻會讓受害者在事後產生極深的罪惡感與羞恥感,不斷自責「為什麼我當下沒有反抗」。
也因為這份羞恥,研究統計指出,女性童年性侵倖存者平均將秘密隱藏了 19.5 年,而男性倖存者更長達 25.8 年才敢首次向外揭露。
當一個孩子終於長大,花了20年好不容易在諮商室中拼湊出破碎的記憶,克服了排山倒海的羞恥感準備討回公道時,我們的法律卻冷冷地告訴他:「對不起,從犯罪發生那天起算,你的追訴期已經過了。」
當受害者鼓起勇氣向法律體系尋求幫助,換來的卻是不被理解與制度的拒絕時,這種「體制性背叛」會帶來嚴重的二度傷害(Secondary Victimization),讓倖存者陷入更深的絕望與創傷後壓力/
感覺大法官即將對這10起聲請案做出最終裁決(不知道會不會就這樣子沒了?)。
如果我們繼續容許法律體系閉門造車,忽視心理學的專業證據與創傷的真實樣貌,將會有更多無助的靈魂被擋在正義的大門外。
這篇的每一個數據都有實證研究,我會另外貼一篇跟大家分享。
也想懇請大家請動動手指,分享這篇文章,讓倖存者的聲音被社會聽見,呼籲憲法法庭公開言詞辯論、傾聽醫療與心理學的多元意見——為了無數個曾在深夜裡獨自流淚、等待正義到來的受傷童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