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Gary Chapman(2002)的「愛的進行式」一書
書中以現實治療法試圖伴侶相處時的難題
Chapman提出四大愛情常見迷思與真實原則,其中2,4很像,我把它合併在一起
<迷思一>人的心態取決於環境
「我會變成今天這樣多疑,猜忌,怕受傷,是因為過去的戀情與
小時候的親子關係造成的。我從來沒有感受到愛,所以現在一得到,就怕失去。」
「他就是這樣,不懂得替人著想。他很有才華,就是自我中心了點,因為小時候爸媽太寵他,現在大約很難改了吧…」
「男生本來就是這樣,根據鏡像神經元的研究, 生在先天上本來就對新事物比較感興趣, 女生本來就對關係或社會脈絡反應快…不信你可以去看洪蘭寫的大腦比你先知道…」
「不要在搬那些藉口來搪塞我了!!」
「我喜歡的是”你”,不是原始人,也不是”男生”本身。」
她一巴掌打過來,我的臉頰,頓時紅得跟猴子屁股一樣
那時每次談到性別差異,我總是自以為的把責任推給自己的猴子性格
這些知識可能某種程度上描述了一些現象
不過,正因為「你」是如此的特別, 我是這麼地相信「你」能改變
為什麼你自己不相信呢?
>>真實原則是:為自己的態度負責
沒有人真正是受制於什麼的,所有的限制都只是暫時性的
所有不情願沒辦法無奈與放棄,有很大一部分都夾雜了你的意願
放棄選擇並不是不用負責,而是把改變的機會渡讓後,仍要承擔後果
(<<電視劇仙劍奇俠傳三>>之體悟,200X)<—哪個神人告訴我什麼時候拍的ok~
真正的情況是,環境的確會影響人,但最後決定的還是自己
<迷思二>人是不能改變的
「小花,你要知道人都活到這歲數了,許多人格習慣態度都已經成型了
你想你參與她的生命也才不過幾年,你還能改變她多少?」*
與第二個女朋友交往時,她很愛我,我很清楚
我卻也過得很辛苦,那時我亦師亦友的一位忘年之交如此提醒我
當時他堅定的眼神與穩重的語氣,讓我信奉了這句話多年
開始相信人不能改變,並大肆地告誡身邊的朋友
我一直到後來才發現,這句話是有偏差的
發展心理學家永遠不放棄人有任何改變的可能,
即使到生命的最後一刻,個性仍可能因一些體悟而驟變
>>真實原則是:態度影響行動
這裡我幫Chapman做一些修正,他在書中說得很簡單,用你的態度去影響對方的態度
不過,套句Heine(2009)在香港演說,會後跟我說的話,
「It’s difficult, but possible!」
< 迷思三>當你處於不良的感情中,你只有兩種選擇,忍耐或是離開關係
當你試圖改變對方的時候,卻常常會徒勞,於是常選擇不表達或離開
因為你忽略了一個事實
人是自由的。我泥中有你,但我不是你身體的外延
為了維繫關係所要求對方所做的改變,很多時候會被對方視為一種支配
>>真實原則是:
我無法改變他,但卻可以影響他
我不能支配她,但卻能讓她重新重視我的需求*
只是你要有心理準備,大多數的影響是緩慢的
改變後也可能仍會重蹈覆轍
當然也有一些快速戲劇化的改變
但是需要冒風險,還需要恰當時機
抱歉不知覺打很多不相關的
給辛苦看到最後與按end的人一個Summary:
我當然清楚人可以改變
但是怎樣的改變合理的?
我如何知道是否該繼續容忍下去?
一個簡單的思考是
如果你在關係中所做的改變都僅僅是為了對方
那麼便要開始考慮這段關係存在的價值,是否自己僅是怕孤單或習慣而不捨離開
因為單純為了對方的改變是無法持久的,你總有一天會因而感到委屈不值得
請為“自己“與“關係“而改變,而不是她(他)
↑↑↑↑↑↑↑↑↑↑↑↑↑↑↑↑↑<整篇只要記得這句就好>
如果,他要求你所做的改變,或者你所做的改變
是因為“你也想成為這樣的人“,你想變得更好,不只是為了她(Drigotas, Rusbult, Wieselquist, Whitten, 1999)
那麼就是你該離開電腦桌,起身行動,繼續經營關係的時候了
打通電話跟他說,在中秋團圓的夜裡,我想著你,很愛你。
<註1>本文所有你妳她他為書寫方便故,可視為隨機植入
<註2>再次重申上述研究僅是描述平均現象,所有性別差異都不及個別差異,請勿以性別分類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