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的戀愛法則III:分手的真正理由
「我問他說,那你們去洗溫泉的時候,都在做些什麼?」中午我們到北投著名的[滴水坊] […]
原先就是好朋友的兩人,不小心越界走到了曖昧,如果最終發現不能相處,還有可能退回當回原先的好朋友嗎?過去的雖然較少有人對「精神越界」做出相關的調查,但是「身體越界」,卻是很常見的研究議題。
很多爭端是緣於錯誤的推論,而在情緒高張的情況下,我們試著以自己的論點打敗對方、使那些錯誤在言語中橫行、最後可能會變得兩敗俱傷,顧不了自己觀點,也損害了彼此的關係。
我睡的寢室裡有八個大男生,幾乎個個都有伴,顯著地高於全連隊37%的閃光率(我在莒光課假公濟私調查的),每天晚上只要一到九點半,手機收訊總是很差,因為大家互相干擾,占用那少得可憐的基地台頻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