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有這種經驗嗎:在一段關係結束之後,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證明對方並沒有好好愛過你嗎?你可能是透過下面的方式:
- 去尋找他劈腿的跡象
- 不斷問他「你愛過我嗎」,但不管他回答是什麼,你心裡都不相信
- 找朋友訴苦,問朋友:「你覺得他有沒有愛過我?」
奇怪了,明明面對的是一個很愛的人,為什麼還會想要證明「對方並沒有愛過自己」呢?
(以下有雷)
心裡的天平:到底誰愛誰比較多?
在《想見你》一、二集當中,黃雨萱跟王詮勝本來是相戀多年的情侶,不過雨萱因為一些原因被拋下,獨自走過一段漫長的失落。劇情當中有一段相當催淚,雨萱不斷地去找尋對方不愛她的證據(例如他先前是否有別的女生曖昧、劈腿,找出他和「其他女生』拍的照片、別的女生在他社群軟體照片底下的留言……),可是她越是努力、越是找到更多他很愛她的痕跡。有天晚上,她做了一個夢,夢中的王詮勝說:
「為什麼,我感覺妳心裡比任何人都還要希望,照片中的那個人是我,而身旁的那個女人不是妳。好像非得證明,我真正所愛的那個女人不是妳,妳才甘願?」
雨萱沒有回答,不過在第一集的時候,同事曾經有問過她類似的問題,她已經給過答案了。
「如果我知道他沒有那麼愛我的話,我好像也不用像現在一樣那麼愛他」
雨萱說。這句話背後的真正意思其實是——我現在還好愛好愛他、可是卻放不下他,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可不可以給我一個理由相信,他並沒有那麼愛我,好讓我可以真正的開始恨他、放下?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雨萱哭著說:「王詮勝!還不都是你害的,你為什麼要那麼好?你幹嘛讓我那麼喜歡你?你怎麼可以那麼過份?你怎麼可以丟下我一個人,你知不知道,要自己一個人,活在沒有你的世界有多難⋯⋯」
劇照:福斯傳媒
我常說,我們是渴望被愛而且又害怕受傷的,在這兩個矛盾的心情下,我會希望對方愛我們如我們愛他一樣多[1],否則自己就「吃虧」了;當你在這段關係當中感到不確定或者是不安的時候(例如你不知道他現在人在哪裡、你不曉得他能不能夠像以一樣回應你[2]、甚至是你不確定兩個人目前的關係到底算什麼⋯⋯[3]),就會開始去評估到底是誰愛誰比較多的問題,藉由這種方式,來避免自己因為付出太多,最後吃虧受傷。
一般來說,我們都希望證明對方愛我們和我們愛他一樣多,可是像劇情當中這種努力去證明「他其實並沒有那麼愛我,我愛他比較多」的方式也有其「用處」。除了讓自己有一個理由可以恨對方(因為對方付出的比較少),還有一個更深層的理由——說服自己,其實我沒有那麼值得被愛。
人是需要「理由」的動物,當對方無預警地離開,我們無法接受這樣突如其來的事實時(在哀傷歷程裡面稱做否認,denials ),我們就會想要找一些理由來說服自己「對方為什麼要走掉」,如[4]:
- 他就是個賤人
- 他有更愛的人了
- 他其實沒那麼愛我
- 他根本沒愛過我
- 我不值得被愛
第一個理由看起來很不錯,但當你還很愛對方的時候,很可能只會有一瞬間是這樣想的,很快你又會覺得「他其實還是對你很好」。所以後面幾個理由相形之下就變得比較合理了。換句話說,在分開後的各種困惑,都是在為自己找一個兩人分開的理由,而重點並不在於你有沒有找到這個理由,而是在於你是否能夠接受(acceptance)你所找到的理由[5],什麼時候接受,什麼時候看破,什麼時候看破,什麼時候自由。
如果雨萱真的能夠找到對方不愛他的證據,或者是發現自己並不值得被愛,那麼對方的離開,也只是剛好而已。
你常覺得「都是我不好」嗎?
(以下又有雷)
當然,並不是所有人在分開的時候都會把過錯怪到自己身上[6]——雨萱就不像是這種個性的人,她只是需要一個理由來放下而已。不過,劇中另外一個她穿越過去的角色韻如就沒有那麼「正面」了,這也跟她過往的經驗有關。
想一想,你小時候曾經有那種「被丟掉」的感覺嗎?曾經覺得弟弟或者是哥哥比較重要,自己怎麼樣都贏不過嗎?曾經很怕有一天回家之後,家人都搬走了,只剩下自己一個人嗎?曾經想過,如果自己不要被生出來就好了嗎?
如果你曾經有這種感覺,那麼你大概非常能夠理解韻如的心情。她生長在一個父母分居的家庭,父親是典型的欠債伸手牌,只會和母親拿錢;母親也是典型的刻苦耐勞,為了養兩個小孩,到酒店上班。韻如與弟弟思源從小就不合,互相覺得彼此是怪胎,她也難以諒解母親為什麼要去酒店「這種地方」工作⋯⋯,但她內心最大的心結其實是——家裡面重男輕女,她長久以來的感受都是三個字:「不公平」。某天回家,她發現父親回來了、而且正在跟母親討論離婚的事情,要韻如選擇她要跟誰。一陣慌亂之下,她發現原來爸媽都想要選弟弟。
「你們問我(要跟誰)根本不是因為尊重我,而是因為你們誰都不想要我。」
韻如又生氣又難過地說,然後就衝出家門外。
幾天之後,當她回到家時,她發現家裡面所有的東西都被翻動過了,媽媽跟弟弟也都不見了,尤其弟弟把所有的東西都收走了,她心急如焚地打電話給舅舅問道:「媽媽是不是怕爸爸把思源搶走,所以先把弟弟帶走了。舅舅,他們是不是真的都不要我了⋯⋯」
如果你對這段劇情感到有點熟悉,那麼或許你小時候也經歷過這種「被丟棄的恐懼」[7]。例如,你的家人可能會在一次生氣的情況下說出這樣的話:
- 「你再這樣吵我就不要你了!你看弟弟多乖,生你跟生弟弟,我還比較想要生弟弟!」
- 「你以為我當初想要生你嗎?要不是你媽說想要再一個小孩,我才不想生!結果沒想到生出來又是個女的!」
- 「你不知道爸媽為了你壓力多大嗎?你還這麼不知好歹!」
- 「跟你講,是因為你爸他沒有辦法養你,我才養你的,當初我明明選的是哥哥不是你!」
在這樣的家庭下面長大,你很容易覺得一切都是自己的不好、一定是自己做錯了什麼,爸媽才會吵架、才會不合,如果自己沒有被生出來就好了、如果自己不是拖油瓶就好了。也由於這種負面的自我概念認知(Negative cognition)[8],會讓你很容易在一段關係當中也有同樣的感受:
- 如果他離開我,就是因為我不好;
- 如果我們吵架、就是因為我糟糕;
- 如果他最後離開我,就是因為我本來,就不值得被愛。
努力去證明對方不愛自己
於是,你就會像前面的文章當中所說的一樣,在對方離開你以後,透過不斷地探問,來找到「他根本不愛你」的證據,並且藉此來證明——我本來就是不值得被愛的。
當你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會有一種很悲傷的感覺,但也會同時有一種安穩的感覺。悲傷是因為會覺得,為什麼自己竟然沒有人愛,安穩是因為,這個想法「果然」和自己對自己的認識一樣。我稱呼這個為「果然的爽感」[9]。
當你越努力的去證明對方並不愛自己,你越容易感到悲傷、但卻又因為這個悲傷,而得到一種無形的、安穩的爽。
倘若你就是這樣的人,那麼我想用《婚內失戀》的一句話來鼓勵你[10]:
「你值得被愛,但並不是值得就有人愛。就算沒有人愛,也要維持那種值得,擁有愛的希望。」——鄧惠文。
在心理學上,我們有一個詞叫做「自我驗證的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11],如果你總是防衛地覺得自己這輩子應該沒有人會愛了,然後把自己原本就擁有的那種值得,貶低到塵埃裡面,那麼蠻有可能最後你就會實現自己的預言——真的沒人愛你。
其實,當你在每一次在做這種證明的時候,你內心真正的渴望是希望有人來否定你,來告訴你、擁抱你跟你說:「不、這不是真的,你是值得被愛的。」
你好想好想,出現這樣的一個人,讓你對這個已經失望的愛情,還有一些相信,但如果你沒有卸下內心當中的抗拒,就算真的有這樣的人出現,你也會不斷地測試他、測試到他「終於」離開你為止[12-13]。
真愛並不是經不起測試和證明,而是當你終於放下測試和證明,屬於你的真愛才有機會降臨。
參考文獻與延伸閱讀
[1]Sprecher, S., Schmeeckle, M., & Felmlee, D. (2006). The principle of least interest: Inequality in emotional involvement 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Family Issues, 27(9), 1255-1280.
[2]Reis, H. T., Clark, M. S., & Holmes, J. G. (2004). Perceived partner responsiveness as an organizing construct in the study of intimacy and closeness. In Handbook of closeness and intimacy (pp. 211-236). Psychology Press.
[3]Solomon, D. H., & Knobloch, L. K. (2004). A model of relational turbulence: The role of intimacy, relational uncertainty, and interference from partners in appraisals of irritations.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1(6), 795-816.
[4]Kübler-Ross, E., & Kessler, D. (2005). On grief and grieving: Finding the meaning of grief through the five stages of loss. Simon and Schuster.
[5]Masuda, M. (2013). Perspectives on premarital postdissolution relationships: Account-making of friendships between former romantic partners. In Handbook of divorce and relationship dissolution (pp. 129-148). Psychology Press.
[6]Collins, J. E., & Clark, L. F. (1989). Responsibility and rumination: The trouble with understanding the dissolution of a relationship. Social Cognition, 7(2), 152-173.
[7]Cassidy, J., & Mohr, J. J. (2001). Unsolvable fear, trauma, and psychopathology: Theory, research, and clinical considerations related to disorganized attachment across the life span. Clinical psychology: Science and practice, 8(3), 275-298. ISO 690
[8]Boelen, P. A., & Reijntjes, A. (2009). Negative cognitions in emotional problems following romantic relationship break‐ups. Stress and Health: 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Stress, 25(1), 11-19.
[9]self verification
[10]鄧惠文(2017)婚內失戀:有婚無伴的人生,不奮鬥就等著變灰燼!台北:平安文化。
[11]Downey, G., Freitas, A. L., Michaelis, B., & Khouri, H. (1998). The self-fulfilling prophecy in close relationships: Rejection sensitivity and rejection by romantic partner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5(2), 545.
[12]DEBBY W∞(2016)DEBBY W∞的戀愛自癒手冊。台北:大塊文化。
[13]史秀雄(2018)假性親密關係:為什麼我們看似親密,卻貌合神離?台北:寶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