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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戀人:尋找一種紅粉知己的可能

「怎樣,新工作有沒有把你打敗?」他蹲在坡地上喝一口麒麟秋味啤酒,悠悠地看著前方美麗華摩天輪所散發出來的綠色的光。這裡是內湖一處秘密的小山丘,從這裡可以飽覽台北盆地的夜景。我還記得第一次他帶我來的時候,我望著滿地星點,吃驚地發楞了好一段時間。

「開玩笑,怎麼可能!你看之前的主管這麼機車,我都還是把案子做完了,要不是薪水太低……哇、你看,有人在放煙火耶!」我話說到一半,不知道是哪群年輕人在一邊烤肉、一邊放煙火。我們兩個盯著煙火,默默地不說話、很久,很久。看著絢麗的火花,我想起好多事情。一直以來,我們都是相當好的朋友。我們曾經無數次像這樣一起並肩看煙火、一起躺下數星星、一起在寒冷的夜裡瑟縮著身子吃火鍋、一起在炙熱的夏天躲在冷氣房吃冰棒。

我們這麼要好,在朋友之間也被傳過許多次誹聞,卻從來沒有打算過在一起。不知道為什麼,對他總是缺少一些難以言喻的什麼。我只知道,他對我來說是一個特別非常的人。

不斷變動的怦然心動

研究人際關係(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一段時間,我們發現大多的研究都關注在伴侶關係(Romantic Relationship)上面。舉例來說,一本期刊十篇文章中,大約只有2~3篇是談家庭、親子、或朋友。在這些文章裡面,有一種關係簡直像是禁斷的咒語一般非常少被提及,那就是「」。

這些紅粉知己與一般的親密愛人,到底有什麼不同?我跟他這麼好,好到甚至有些話我只跟他說,而不跟我男人說,可是為什麼我們還是「沒有成為伴侶」?羅伯特.富爾曼(Robert W. Fuhrman)會告訴你,那是因為我們對伴侶和紅粉知己的「期待」(Expectation)不同--我們對伴侶的要求更高。

美國德州大學的羅伯特.富爾曼幾年前曾進行了一項研究,他將人們對於重要他人的需求區分為「情感親密」(Emotional Closeness)、「社會陪伴」(promoting social companionship)與「正向呈現」(relationship positivity)。結果發現,不論男女,對於伴侶的各項要求總是高於同性與異性朋友--我們希望身自己的男人能夠分擔自己的情緒、聽見自己的聲音、願意分享自己的生活、參加自己的生日宴會、見面時總是開心快樂的[1]--雖然他們常常做不到。

可是,羅伯特的研究並沒有戳中我們的點。我們發現,生命中有些特別的異性,跟另一半幾乎沒什麼差別。我們在難過的時候一樣會尋求他的呼呼安慰、一樣希望他能陪自己多一點時間、一樣希望他能對我們好一些。
「那天看著他低頭急急地吃水餃、被餃子燙著的模樣,突然覺得他好可愛。當朋友這麼多年了,我從來沒想過其實他也是個不錯的男孩。現在想起來,心裡都有些小小的遺憾,畢竟他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大玩偶了。」

發現了嗎?光是分享生活無法讓彼此有「想交往」的念頭,更重要的是「特別的吸引力」--我們所追尋的,不過是一種沒有預警的怦然心動。怦然心動究竟是什麼?北卡羅萊納大學的海蒂.瑞德(Heidi M. Reeder)的研究將吸引力切分成幾個向度,或許讓這件事情比較好理解一點:

(1)客觀吸引力(Objective/ Subjective physical/ sexual attraction)與主觀吸引力:你可能覺得她長得還不錯,也有許多追求者,但並非你的菜,那麼她對你來說就是只具有「客觀吸引力」而沒有「主觀吸引力」的紅粉知己
(2)浪漫吸引力(Romantic attraction):你會希望他成為你的男/女朋友。
(3)友伴吸引力(Friendship attraction):你覺得他是個很棒的人、很值得交朋友。

海蒂最主要的發現是,我們對身邊的他所懷抱的「感覺」,其實是會隨著時間漸漸改變的[2]。你可能一開始並不覺得他帥,但共事一段時間之後,卻開始覺得她長得也不錯;你可能原先覺得跟他有機會在一起,但看到他對感情玩世不恭的態度之後又打消了這個念頭。也就是說,我們彼此的吸引力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有一天你可能會愛上「曾經你覺得當朋友就好」的人。

是喜歡,還是愛?

可是,喜歡和愛還是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那就是「獨佔性」。好朋友不會佔據你的思緒[3, 4],你也不會想要獨享他。他可以你最要好的朋友,也可以同時是很多人的朋友--但你不會將你的另一半分享給其他人「使用」。就像富爾曼所說的,我們會期待伴侶在各方面都「全力付出」,但對於朋友的要求並不太高。

另一個巨大、又容易被忽略的差異是:我們會跟好朋友、紅粉知己分享自己對與戀愛的感覺、和前任男女友的情傷,但我們反而很少跟伴侶談到戀愛相關的事情[5]。多項心理學研究都指出一個弔詭的結果:「感情」在男女朋友間反而是一種禁忌話題(Taboo Topic)--我們彼此相愛卻不「談」戀愛(Relationship talk),因為當我們討論到別人的男朋友是如和體貼、曾經多愛前女友、彼此之間對於這段關係的感受時,總覺得會威脅到兩人的關係[6-8]。

也就是說,身為他的紅粉知己,每當他跟女朋友有所爭吵,你總是扮演安撫他、陪伴他的角色;但當你真的跟他在一起之後,兩人之間相處時產生的問題,又會去找「下一個」紅粉知己來討論、尋求建議。我們總是重複這樣矛盾的迴圈。

我們不是已經在一起,就是在通往在一起的路上?

但人際關係畢竟是雙向的。當一方退縮、改變的時候,另一方也會調整步伐--兩個人有相同目標的話。勞拉•格雷羅(Laura K. Guerrero)與他的夥伴阿蘭娜•查維茲(Alana M. Chavez)指出,所謂的紅粉知己至少有四種模式[8]:

(1)互有好感(mutual romance):雙方都想發展成戀愛關係
(2)我方渴望(desires romance):我想交往但怕他不想
(3)對方渴望(rejects romance):他想交往但我不想
(4柏拉圖式友情(strictly platonic) :雙方都不想交往

在第一種關係裡面,雙方都會有程度相當的正負向互動,但如果只有一方想交往,這段友誼就會演變得比我們想像中複雜了。以「對方渴望」的關係來說,當女性察覺到自己並沒有想要和對方發展的時候,會降低連絡頻率;但男性即使是對於「不可能在一起」的異性好友,仍然是常常連絡、通電話、約出去玩等等。

即使是柏拉圖式友情,男女的反應也相當不同。女方會持續地向對方掏心掏肺,傾訴心事;男性則是維持一貫的相處模式。而在「我方渴望」的關係裡,女性會希望能多跟對方聊一些感情的問題(儘管這可能會造成爭執),但男性則對心儀女孩的愛絕口不提。

勞拉指出,這樣的性別差異反應,為每一對紅粉知己帶來各種疑惑、與不確定感:既然愛我,為何又不說?如果說一開始就不打算和我交往,為什麼又要一直打給我?倘若我們本來就沒有在一起的可能,又為何在每次傷心的時候,第一個打給我跟我分享心痛?

期待的落差

這是因為男女雙方對於「朋友」的期待與印象,本身就有所出入[9]。美國堪薩斯大學的傑佛瑞‧霍爾(Jeffrey A. Hall)蒐集37個研究者的資料共計8825位樣本進行後設分析(Meta analysis),發現女性稍微比男性更重視忠誠、慷慨、訴說心事、親密感、陪伴、共同興趣等等,男性則更重視朋友的吸引力(physical fitness)身分、地位與能力(Status) [10]。

換個角度來看,妳可能因為他跟你傾訴許多,就覺得對方和自己情投意合,殊不知對他來說重要的不是與妳們之間分享了多少話,而是妳的身材辣不辣。

做為一面鏡子

但更奇怪的或許是:如果已經發現兩個人不可能在一起了,為什麼還甘願當他身邊的李大仁?若雙方都沒有意願變成男女朋友,究竟是什麼在維持著這段「特別」的友情?阿什蘭大學的布倫特‧馬丁利(Brent A. Mattingly)或許會跟你說:那是因為你在對方的眼睛裡,看見了自己。

有一種朋友,像是李大仁一樣讓我們無法離開他。他可以反映我們的錯誤、糾正我們的盲點、陪妳一起咒罵喝酒、幫你看見自己無法察覺的性格死角。時間久了以後,我們會對這樣的朋友產生依賴(Interdependence)、喜歡跟他在一起的時光、形成一種陪伴的連結(Communal Strength)、讓你願意為對方犧牲時間、耗費精力來維繫關係[11]。

「和小堇見面談話時,我最能活生生感覺到所謂的我自己這個人的存在。……她問了我各種問題,想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要是沒有回答,她就會抱怨,如果那個回答實際上沒有效時,她就會認真的生氣。在這層意義上,她跟其他大多數的人不同。小堇打從心底需要我的意見,所以我對她的問題逐漸變得能夠確實的回答了。而透過這一問一答之間,我對她(同時對我自己)也逐漸露出更多的我了。」

--村上春樹<人造衛星情人>

當一個人真切地與你談話、重視你的看法的時候,當你對他訴說著人生的感受、世界的脈絡、渴望的風向的時候,原先自己都覺得模糊渾沌的自我概念,也減件變得清晰了一些些。我們花一輩子的時間在找尋自己、定義自我,如果有一個人能扮演這樣的鏡子,我們當然願意多花時間與他相處、為他付出。於是,他就成為你生命中那個「特別」的人。

我們對這段關係的經營、所投注的心力,也會調整(Alter)我們對彼此的期待[12-14],而當期待變得與眾不同,兩人的關係也會變得無可取代。

終於璀璨的煙火

「嘿,你會不會覺得,我很沒用啊?都已經要三十歲了,一個穩定的工作都沒有……」他終於先打破沉默,用兩隻手扭弄著乾涸的啤酒瓶。
「哪會,很有才華阿!我朋友看過你寫的文章,覺得相當感動呢!我也沒有比較好啊,工作一個一個換……,而且你知道嗎……」我為了壯膽,將手中的冰火一口氣喝完,可是仍然沒有勇氣增加的感覺。我準備深呼吸接著說,但在那之前,他竟然先開口了!

「我……曾經一度很喜歡妳噢,說不定現在還是。」他說,語尾的迴音透過璀璨的煙火四散到天幕的每一個角落。我的身體微微地發抖,差一點就要握不住手中的ICE酒瓶。我嘗試想說一點什麼,但是上半身卻不聽使喚,一股無形的力量將我的喉嚨綑綁著。

「但是每次我的感情都是悲劇收場,我不想失去妳這個好朋友。妳也知道,我是一個不會談戀愛的人……。結果沒想到相處久了以後,好像越來越像哥兒們了,哈哈。妳看,說不定連妳歷屆男友都不知道你的內衣穿幾號呢!」他好像知道我要問什麼似的接著說,並試圖把氣氛緩和。

煙火輝映在他的眼睛裡,像是要激起一些什麼餘燼似的,然後在他的瞳孔中亂竄了一陣子,最後終於平靜了下來。我的心跳也跟隨這這股亂流,灰飛煙滅、霎時凝結,降落在他胸膛上一塊結實的草原。

直到最後一發煙火升空,用長音為黑夜劃下句點,我才發現原來有些時候,有些人,終究只適合一個曖昧不明的角色。這個角色既不是戀人,也不是朋友,更不在兩者之間,而是在朋友與戀人之上,保留一個更為純粹的位子給彼此。

在這層意義上,我們可以串聯視界、交融信任、彼此依靠、甚至可以商量感情困擾、煩惱罩杯大小,但就是無法談起戀愛。不過也因為這樣,我們為彼此的生命增添,增添一縷比剎那的璀璨更為持久的風采。

註解

<1>文中的統計數字與性別差異,均只描述平均值。尚須注意個別差異。
<2>為顧及隱私與行文順暢顧,文中所有個案與章首末故事均已經當事人同意改編重新繕寫並經模糊化處理,無可供指認之虞。
<3>本文同步發表在[女人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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