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妳要離開我(或最大石頭悖論2)
「你知道嗎,其實我也不想離開你喏 !」她用食指捲著髮梢說著。「那就不要離開吶。」我故作鎮定,但仍難掩激動的情緒,凝視著咖啡杯上的奶泡,想藉由泡泡顆粒拉近我們的距離。
「你知道嗎,其實我也不想離開你喏 !」她用食指捲著髮梢說著。「那就不要離開吶。」我故作鎮定,但仍難掩激動的情緒,凝視著咖啡杯上的奶泡,想藉由泡泡顆粒拉近我們的距離。
“不要跑,不要跑了!!” “我真的不懂,我們
最大石頭悖論(The essence of passionate love) 繼續閱讀 »
為什麼在關係中受傷的人,仍會進入下一段關係?因為我們天生需要一個人愛我們,呵護我們,無條件關懷陪伴我們,甚至看著我們老死(林以正,2007)。為了生理和心理的健康,我們需要支持別人和被別人支持,我們需要進入到一段關係中。
永恆戀愛論(Forever Love Theory) 繼續閱讀 »
依戀型態與愛情關係──個體從嬰兒期到死亡的整個生命週期都有情感上的依戀對象(Bowlby,1958,1979;引自郭靜晃,1994)。未成年兒童的依戀對象是父母,然後轉為同儕、朋友,以及親密關係中的伴侶,因此,嬰兒其形成的依戀品質與型態,與日後種種關係有著牽連,故Hazan 和Shaver(1987)加以推論假設愛情亦是一種依戀型式,愛情關係中的雙方有義務相互滿足對方的需要,就像嬰孩學會信賴照顧者,相信其有能力滿足自己的需求一樣,每個成年伙伴也學會信賴對方、預見與滿足他(她)需求的能力,並形成相互依賴與情感支持的依戀型態。而不同的依戀型態會影響個體對愛情關係的感受與行為,就像不同特質的嬰兒對母親的依戀行為有所差異一樣。
親密關係與依戀二(Attachment Theory) 繼續閱讀 »
不同的研究者定義愛情時亦強調不同的愛情特徵,Heider(1958)認為愛是強烈的喜歡,意謂著「喜歡」與「愛情」之間只有量而無質的差別(李美枝,1996)。但Rubin 並不認為愛和喜歡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認為那是關係本質上的差異,他指出愛包括了三個重要成分:關懷(Caring)、依戀(Attachment)和信任(Trust)。
親密關係與依戀一(Lee&Sternberg)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