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夕之後:不存在的情人
七夕情人節剛過不久,我曾經掐指一算,如果把整年內情人們可以巧立名目(?)慶祝共度的節日一起算進去的話,我們一年至少要過八個「情人系」的節日。夭壽骨!一年也才不過十二個月,為什麼我們非得過這麼多次的情人節?這時突然腦袋想起以前我老闆曾說過像這樣的話:「越是難達成的事情,我們越是常掛嘴邊祝福。」
七夕情人節剛過不久,我曾經掐指一算,如果把整年內情人們可以巧立名目(?)慶祝共度的節日一起算進去的話,我們一年至少要過八個「情人系」的節日。夭壽骨!一年也才不過十二個月,為什麼我們非得過這麼多次的情人節?這時突然腦袋想起以前我老闆曾說過像這樣的話:「越是難達成的事情,我們越是常掛嘴邊祝福。」
我們除了比較會引用文獻之外,到底比一般凡人多懂了些什麼?有沒有可能找到一個好的理論來說明什麼是愛情,又有什麼影響愛情最多?畢竟就連提出愛情三因論紅極一時的Sternberg,晚年時也承認,愛情比我們想像中還要複雜,另外寫了一本「愛情是個故事」(Love is a story),重新解構與詮釋愛情。在讀了Brehm (1985)的「親密關係」(intimate relationship)之後,這個問題似乎有比較明朗的答案。
「我已經不相信愛情了。」幾次傷人與受傷之後,我悠悠地說。「就相信我一次嘛!你是要一個人繼續孤單地逃避,還是跟我兩個人一起想辦法?」一開始時,我承認我是被她這句話打動,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給我們兩人一個機會,也因為這句話,我們從不敢觸碰到默默牽手。
不同的研究者定義愛情時亦強調不同的愛情特徵,Heider(1958)認為愛是強烈的喜歡,意謂著「喜歡」與「愛情」之間只有量而無質的差別(李美枝,1996)。但Rubin 並不認為愛和喜歡只是程度上的不同,而認為那是關係本質上的差異,他指出愛包括了三個重要成分:關懷(Caring)、依戀(Attachment)和信任(Trust)。
親密關係與依戀一(Lee&Sternberg) 閱讀全文 »